近日,江苏吴江、上海青浦、浙江嘉善三地检察机关依托共建的示范区未成年人检察保护联盟,出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明确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情形,统筹考察帮教资源,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实现未成年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双向保护”。
吴江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姚界承介绍,该《指引》以青吴嘉三地检察机关近三年附条件不起诉的154名未成年人为蓝本进行调研分析,确保了工作指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指引》明确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监督考察、评估及处置的时限流程,对聚众斗殴等7类常见罪名专章设置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标准,对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的问题,统一不起诉情形认定。
此外,三地检察机关依托示范区未成年人检察联盟,形成会商研讨、案例共享机制。打破资源行政壁垒,充分利用和共享三地未成年人检察保护中心、社区观护站、社会化观护基地等社会资源,为涉罪未成年人就近匹配帮教措施,减少往返奔波,助力涉罪未成年人加快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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